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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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案

作者: admin发表时间: 2020-04-17 8:14:33浏览: 181

  ××公司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一案,在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件中,第二被告人杨某委托我所律师王律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杨某系该公司董事、监事,实际为唐某掌管整个集团的现金流的“总出纳”。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挪用资金罪。

  接受委托后,王律律师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杨某,并到上海等多地调查收集证据,面对数百本卷的证据一一详细分析,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犯有挪用资金罪证据不足。在法庭上王律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中的漏洞及证据上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对杨某犯罪的事实及情节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辩护。经过法庭审理后,杨某最终被认定仅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挪用资金罪证据不足不能成立。最终杨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